吉林银行取款2万元以上需派出所同意!是因噎废食还是苦口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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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年6月12日 预览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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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银行悄然登上热搜,引发了广泛的网络关注和讨论。6月11日,有网友反映称,在吉林省长春市的一家吉林银行取款时,被要求必须经辖区派出所同意才能办理。这一事件不仅在网络上掀起了轩然大波,也引发了关于银行管理、金融安全和公民财产使用权利的热烈讨论。


银行取款需派出所同意,防范诈骗还是越俎代庖?


事件的起因来自一位当事网友的爆料视频。据视频内容显示,其母亲携带银行卡和身份证等证件前往长春市的吉林银行取款,却被告知需要先获得辖区派出所的同意。这位网友解释道,因为另一家银行提供的存款利息较高,其母亲想将吉林银行的钱转到那家银行,总金额不到10万元。然而,这一看似简单的转账操作却因派出所审核程序拖延了很久,最终才得以完成。


6月12日,吉林银行涉事支行以及所属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分别表示,此举是为了防范电信诈骗,保护居民的财产安全。根据银行与当地派出所梳理的流程,居民取款需要说明用途和明细,银行再将相关信息提交给派出所人员审核,通过后才能办理取款手续。一般情况下是线上审核,但个别情况甚至需要派出所人员到场处理。


网友热议:防范措施是否过度?


此事曝光后,立刻引发了网友的热议。不少网友认为这一举措有些过分,尽管电信诈骗确实存在,但如此设置限制条款,无疑会损害存款人使用资金的权利。有网友调侃道,如果按照这种逻辑,以后带现金上街也要派出所同意,因为存在被盗的风险;车辆上路需要交管局同意,因为存在车祸的风险。


更有网友质疑,派出所能否承担如此大的工作量?每天取款和转账的人数众多,若每笔都需审核,势必会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这样的措施是否会导致百姓办事更加困难呢?网友建议,应多做防范教育而非采取如此极端的手段,否则好心未必能办成好事。


值得注意的是,吉林银行近期似乎麻烦不断。就在不久前,该行员工私自转走230万元存款的案件也引发了热议。法院判决吉林银行全额赔偿储户,并对涉事员工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更早些时候的6月7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吉林银行四平分行因内控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0万元。


这起事件的起因,可以追溯到10年前的一桩陈年旧案。2014年,该银行员工以代办人的身份先后将两名储户的钱转入自己个人账户,最终引发了一系列的法律诉讼和内部调查。时任吉林银行四平中央西路支行社区银行部经理商艳志因参与民间借贷并骗取银行财物,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时任吉林银行四平中央西路支行行长赵敏力因对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2年。


吉林银行接连发生的这些问题,不仅暴露了其内部管理的漏洞,也引发了公众对银行业整体管理水平的担忧。银行作为金融机构,本应是保障公众财产安全的重要堡垒,但频发的内部问题无疑在侵蚀公众的信任。


在防范电信诈骗方面,银行当然有责任采取措施保护客户利益。然而,如何在保护客户安全与尊重客户自主权之间找到平衡,是每一家银行都必须面对的挑战。吉林银行采取的这一措施,看似出于善意,但实际操作中却可能引发更多争议和不便。


面对吉林银行的这一新举措,社会上有不同的声音。有的人认为这种措施是“因噎废食”,过度干预了公民的财产使用权;也有人认为这是“苦口良药”,能够有效防范电信诈骗,提高公众财产安全。但是,任何防范措施都应在合法合情合理的基础上实施,既要能有效防范风险,又不能让公众的正常需求受到过多束缚。


对于此事,您又怎么看呢?您认为银行的防范措施是否合理?欢迎在评论区分享您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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